发布日期:2026-06-13 1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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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2020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
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716,866人,同比增长3.5%,其中女性258,896人。海船船员808,183人,同比增长3.0%;内河船舶船员908,683人,同比增长3.9%。
2020年具有海上服务资历的海船船员377,638人,占海船船员总数的46.7%。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船员队伍发展数据较以往存在波动。
2020年,新增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17,175人。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592,998人,同比增加3.0%,其中女性39,702人。
截至2020年底,我国持有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共计269,995人,同比增长4.1%。其中,船长17,256人,其他高级船员91,835人。
备注: 1.同时持有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的,在统计时仅统计在高级船员数量中。
2020年我国共有海员外派机构250家,外派海员共计122,304人次,同比下降21.3%。
2.统计数据以船员实际外派担任的职务为标准。船员持有的适任证书职务可能比实际外派担任的职务高,如持有船长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大副职务,其统计在大副外派人次中。
2020年,我国新增注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6,653人。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注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215,185人,同比增长3.2%,其中女性6,703人。
截至2020年底,我国持有沿海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共计169,685人,同比增长6.7%。其中,船长17,696人了,其他高级船员65,786人。2020年活跃沿海航行海船船员141,214人,占沿海航行海船船员的83.2%。
2020年,我国新增注册内河船舶船员33,850人。截至2020年底,我国共有注册内河船舶船员908,683人,同比增长3.9%,其中女性212,491人。
2020年,交通运输部深入推进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船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推动航运公司发挥船员培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船上培训。
全国航海类专业全年共招生19184人,签发各类船员适任证书165,482本。
2020年,全国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共招生19,184人,其中驾驶专业10,451人,轮机(含电子电气)专业8,733人。
2020年除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航海类专业在校生外,还完成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培训8,729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培训21,784人。
2020年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机构完成内河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培训27,803人。
2020年完成海船船员适任考试114,540人次,签发各类海船船员适任证书88,113本,同比分别为降低37.4%和增长13.7%。
2020年完成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55,905人次,签发各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77,369本。同比分别为减少28.1%和增长13.4%。
2020 年交通运输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有序推动航运业的复工复产,提升船员服务能力,完善船员管理法规体系,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保障海上物流供应链的畅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疫情期间推动解决船员换班难题,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 日,完成境内港口中国籍船员换班14.7万人次,有效保障海上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调整船员管理制度,最大化消除疫情对船员队伍带来的影响。
设置创新、包容性考试发证制度,调整船员证书等级、优化职务晋升资历要求、航海院校理论考试成绩与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等效认可、鼓励校企合作等制度安排,吸引航海专业学生从事船员职业。
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加快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举措,从拓展船员人才渠道、提升船员职业素养、优化船员公共服务、促进船员职业保障、加大航海文化培育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项措施;加强船员履约委员会建设,成立船员专业研究委员会及五个船员履约分委会。
完善船员管理系统,提升服务船员信息化能力水平;发布船员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指南,建立与税务部门对接的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取消船员现场刷身份证办理上下船任解职手续,发布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及相关证书办理指南。
建立船员考试专家委员会并发布章程,公布《2019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开展第十个“世界海员日”庆祝活动;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海员”宣传活动,提升船员职业荣誉感;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共同落实签署的协议,鼓励以“校企结合、定向培养”面向退役军人开展船员培训招生;开展船员心理健康感知和干预体系研究。
2020 年,我国持续有效履行《STCW公约》和《MLC, 2006》,积极参与IMO、ILO、APEC事务,加强国际间、区域间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国在船员管理和海事劳工标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完成中国履行《STCW公约》第四轮独立评价结果报告;与意大利签署相互承认海员证书的谅解备忘录。
向 HTW7次会议提交了3份提案、编制《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患病海员紧急救助处置指南》获IMO肯定并向全球推荐。
派员参加ILO组织的“新冠肺炎疫情与海事劳工问题:影响与应对”国际视频会议;派员参加《MLC,2006》专门三方委员会工作组“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检查指南”视频会议。
举办“中国-东盟第2次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履约合作研讨会”;参加亚太海员卓越网(APEC SEN)第二、三届指导委员会暨专家工作组会议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题会议。Kaiyun网站Kaiyu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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