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02 11: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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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更好协同协作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省总工会与省检察院从近年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共同研究筛选了第一批“工会+检察”合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供参考借鉴。
杭州市滨江区享有“中国直播电商第一区”美誉,作为新经济业态的聚集地,集聚了多家头部平台服务商,以及大量MCN机构、供应链企业、主播孵化基地。但自 2024 年起,辖区内直播领域侵犯劳动者权益类信访举报线索数量呈上升趋势,存在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等违法情形。
2025年3月,杭州市滨江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依据“一函两书”制度将相关情况移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滨江区院)。滨江区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经调取投诉信访数据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不及时发放劳动报酬、拒绝与符合劳动关系的主播签署劳动合同。2025年4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滨江区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涉案企业进行核查,督促相关企业对符合劳动关系的网络主播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对于经督促未能按期履行的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同时,区总工会联动相关部门开展劳动保障大讲堂8次,为100余家新业态企业进行劳动普法宣传和用工合规指导,对40余家重点新业态企业进行上门服务。滨江区院与区总工会会签《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区人社局推动成立杭州市首个直播行业工会和杭州市新就业形态用工保障联盟,滨江区院以“检察e站”方式入驻联盟,加强协作配合,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多元保障机制。
在直播行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保障网络主播合法权益,是推动直播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与工会加强协作,聚焦网络主播的合法权益,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涉案企业规范用工模式,以个案办理实现行业治理,推动构建“行政+司法+工会”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格局,从维护“小个体”的合法权益,升级到推动实现“大产业” 的健康发展。
宁波市镇海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危运企业)集聚,登记车辆达2600余辆,日运输量达6000辆次,车辆押运员多为女性,工作强度大,易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但行业内普遍存在未安排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等问题,侵害女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2025年3月,根据“工会+检察”协作机制,“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镇海区院)反映辖区部分危运企业侵害女职工体检权益。经初步调查,镇海区院于3月26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搭建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体检缺失、社保欠缴等线条。镇海区院、镇海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邀请镇海区妇联共同开展现场调查,查明:4家企业未安排女职工定期妇科检查,3家企业劳动(聘用)合同无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未给职工缴纳社保等情形。
2025年4月14日,镇海区院根据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案涉企业纠正违法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区总工会同步向区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发送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推动行业规范劳动用工、开展集体协商“双同步”。
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落实整改,督促案涉企业在合同中增设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安排147名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6名补缴社保,要求全行业规范劳动合同并落实女职工妇科检查。区总工会推动危运行业全面落实集体协商,指导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联合区妇联组织开展专题普法讲座40余场,覆盖职工16000名。为减轻企业负担,镇海区院、区总工会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推进会,推动面向全区34家危运企业推出妇科检查免费、优惠套餐。2025年8月27日,经公开听证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整改完毕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此案,镇海区院与区总工会、区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女职工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凝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合力。
危化品运输作为高风险行业,职工劳动权益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会与检察机关以女职工体检权益为切口,运用大数据赋能精准筛查问题线索,通过“一函两书”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机衔接、双管齐下,促推危运行业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完善的同时,兼顾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多元主体协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共护和谐劳动关系的生动实践。
2024年4月,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宁市院”)接到噪声超标排放相关线索。经调查发现,部分家纺企业因生产强度较大,存在噪声超标排放,且未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部分劳动者长期未佩戴任何防护用品作业,面临听力损伤等职业病风险。
2024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噪声污染线索后,海宁市院邀请工会参与案件办理,组成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取证。考虑到面料生产系当地支柱产业,若因检测要求企业停产,将对上下游供应链造成较大冲击,经邀请专业机构优化检测方案,科学认定噪声超标事实。经职工走访、当事人询问及证据材料核查确认,相关家纺企业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海宁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运用“一函两书”机制,向相关家纺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企业落实劳动保护制度,推广使用职业安全防护“工具包”。同时,市总工会组建劳动法律监督专项调查组,深入企业询问职工、调取资料,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责令企业整改噪声污染问题、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市总工会受邀参与整改方案论证,并联合卫健、人社等主管部门开展家纺行业职业病防治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开展防治培训,指导企业为劳动者配备合格防噪护具,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
经回访,相关企业完成降噪设施改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达标,防护用品规范配备并建立监督制度,家纺行业整体职业病防治水平显著提升。以此案为契机,海宁市院与市总工会签署《关于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人员互驻、案件互通、线索互移”等协作内容,筑牢劳动者职业健康防护屏障。
家纺企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威胁劳动者听力健康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海宁市作为家纺产业集中区域,工会和检察机关以行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为切入点,通过运用“工会监督+检察监督”“一函两书+检察建议”“人员互驻+案件互通”三项机制,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产业发展有机统一。通过工会柔性监督提醒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以刚性举措推动行业全域整改,实现“监督有力度、治理有温度”,为传统产业集中区域破解职业病防治监管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2024年初,舟山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在走访调研中关注到,辖区内远洋渔业领域部分劳务中介机构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信息发布不够全面、准确的现象,例如对船员工资待遇、工作条件的描述与实际状况存在一定出入,未能充分告知海上作业的特殊性、强度以及生活环境等情况,导致船员入职后产生心理落差,进而引发劳资纠纷,不仅影响船员个体权益,也对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潜在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市总工会依托“工会+检察”协作机制,将该类问题列为劳动法律监督重点,启动专项监督行动。工会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组织劳动法律监督员深入渔港,访谈船员百余人,收集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数十份。同时,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对部分网络招聘平台信息及企业用工数据进行核查,初步梳理出十余家在招聘环节存在信息公示不实、用工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市场主体,为后续精准监督奠定了扎实基础。
2024年8月,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舟山市院)牵头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市总工会与公安、司法、人社等部门参会。市总工会通报了前期调研发现的四大主要问题:招聘信息真实性有待加强、劳动合同订立需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率有待提升、工资支付记录透明度不足。会议凝聚了“以法治监督促进监管效能提升,合力规范市场秩序”的共识。
舟山市院结合工会提供的调查情况与有关意见,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024年9月至11月,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护帆2024”专项治理行动,对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集中约谈,督促下架或修改存在问题的招聘信息120余条,并对2家情节严重中介立案处罚,市总工会全程提供线索、协助沟通。
为实现长效治理,推动规范远洋渔业船员劳动合同范本、工资支付保障及社保参保要求,组建由工会干部、检察官、律师等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为船员提供普法宣传、合同指导、纠纷调解等“一站式”维权服务。
本案是“工会+检察”协作机制下,从个案维权迈向行业系统治理的成功实践。其核心启示在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需强化前瞻性,主动排查系统性用工风险;通过跨部门机制创新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工会监督的刚性与权威;以“检察建议+专项整改+长效机制”三位一体模式推动源头治理,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域”,为保障特殊行业劳动者权益、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仙居县内有全职快递配送员、外卖送餐员1000余名,夏天长期在户外高温时段作业,工作强度大,但行业内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或足月发放高温津贴,损害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3月,仙居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县总工会)发现辖区内部分新业态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或足月发放高温津贴的线索,依托“工会预警+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向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仙居县院)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同年4月,县总工会联合仙居县院共同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核实:6家企业未按规定足额或足月发放高温津贴。仙居县院于同年5月20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理。
2025年5月22日,仙居县院就本案组织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总工会、行政职能部门以及新业态企业及劳动者代表等共同参与。同日,仙居县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案涉企业补发高温津贴并做好今后的高温津贴发放工作。
2025年6月9日,县总工会向案涉企业制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督促案涉企业依法依规向新业态劳动者补足高温津贴。同时通过工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发布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提示函,并开展高温津贴政策宣讲,提高企业和职工对高温津贴的知晓度。同月,县人社局联合县总工会、县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2025年10月,6家案涉企业向151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补发2024年高温津贴共计10.3万元。
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工会与检察机关以高温津贴权益为切口,依托“工会预警+检察监督”协作模式,将工会的“一函两书”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协同发力,构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共治格局。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是“工会+检察”协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成功实践。
龙泉市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开工建设,使得部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存在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风险。
龙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泉市院”)依托自主研发的“薪安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一些建筑工程可能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线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将相关线索同步移送龙泉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充分发挥贴近职工的组织优势,积极行动,与检察机关一起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实地调查,通过比对相关材料,发放问卷260余份,确定确有部分在建工程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提供保函。
6月21日,龙泉市院向行政机关发出磋商意见书,市总工会同步启动监督程序,形成“工会监督+检察监督”的双重监督合力。该行政机关与市总工会立即约谈相关施工承包公司,督促案涉工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近三百万元。同时,行政机关召开龙泉市根治欠薪维稳工作推进会,部署开展全市重点在建工程联合检查行动,截止目前,龙泉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缴纳率已达100%。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就办理本案时发现的其它劳动用工违规线索,市总工会及时向相关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其及时自查自纠,规范企业用工。为加强源头治理,龙泉市院、市总工会聚焦住建工程、保洁安保、快递物流等农民工集中就业行业,联合开展重点企业风险提示,通过预防性监督提前化解用工风险。同时,联合出台《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协作机制》,将“一函两书”的线索移送、协同调查、联合监督等流程规范化,明确双方在根治欠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等领域信息共享、职能衔接的具体路径,形成检察监督与工会监督双向赋能的长效工作格局。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形式,对于防范欠薪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依托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并与工会开展深度合作,从线索研判、案件调查到源头治理,始终坚持协作联动,在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同时,引导行业自律,健全“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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