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60载风雨兼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实现了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作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基石,政法工作始终是守护雪域高原安宁、增进各族群众福祉的坚实脊梁。本社记者深入雪域高原一线,聚焦西藏政法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民族地区的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编者
个字,预计阅读需15分钟▼在西藏,活跃着一支支特殊的队伍。他们翻越雪山草甸,深入牧区村寨,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最偏远的角落。
从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到新时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60年间,在狮泉河畔的“象雄梅朵”女法官维权工作站,在雅鲁藏布江源头的“无讼村居”,在广袤牧区的车载“流动法庭”,在扎根虫草采集点的“临时人民调解室”,从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专业引领到村干部、乡贤、调解员的群策群力……在雪域高原之上,一幅政法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多元解纷共筑和谐的生动画卷正在徐徐铺展,法学法律工作者以专业护航、用温情聚力,将优质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探索出一条契合雪域高原实际的司法为民新路径,筑牢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象雄古韵,天上阿里。在平均海拔4500米的阿里地区,一朵名为“象雄梅朵”的法治之花正悄然绽放。
“象雄梅朵”,寓意“绽放在阿里的美丽花朵”。这不仅是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打造的妇女儿童维权品牌,更是西藏政法力量响应“依法治藏”方略,主动“沉下去”、服务“送上门”的生动体现。
在阿里地区行政公署驻地噶尔县狮泉河镇的社区里,“象雄梅朵”的28名女法官主动下沉,身影遍布狮泉河镇5个社区。每个社区派驻4—8名法官团队,通过“法官包片公示栏”亮明身份、公开电话。居民遇到法律难题,一个电话就能直接找到法官;法官们则不定期走进社区,排查矛盾、调解纠纷,及时解决妇女儿童的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
“老百姓对法律的需求度较高,但遇到不懂的问题习惯于找社区解决。我们主动对接社区,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门口’,确保‘零距离’‘加速度’解决矛盾纠纷。”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达瓦桑姆道出“象雄梅朵”下沉至社区的初衷。
而在阿里更广阔的区域,“象雄梅朵”的影响力持续辐射。该工作站有效整合了噶尔县人民法院“红柳花”女子法律服务站、札达县人民法院“女子巡边”合议庭和改则县人民法院“森郭卓姆”合议庭等特色调解团队力量,构建起覆盖全地区的专业化妇女儿童维权体系。
“我们的目标是依托阿里地区两级法院力量,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尤其是覆盖农牧区及偏远地带,最终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和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帮助全面落地,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樊宁说。
向东而行,在距日喀则市吉隆县城80余公里的折巴乡桑旦林村,这个平均海拔4570米的高原纯牧业村,2023年11月11日挂上了“创建‘无讼村’示范点”的牌子,成为吉隆县人民法院设立的“无讼村居”。
“‘无讼’并非追求绝对没有诉讼,而是通过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最大限度减少纠纷成讼。打造‘无讼村居’,是我院主动融入乡村治理,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进一步优化‘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生动实践。”吉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达娃旺堆说。
这样的“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日喀则市一共有25个。2023年4月,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启动“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全市18家基层法院依托人民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巡回审判点,深入基层一线,指导村居完善纠纷预防、摸排、调处机制,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继续向东,在平均海拔4800米的昌都市丁青县觉恩乡觉恩村,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阿古嘎泽”(昵称,意为嘎玛泽加大叔)的嘎玛泽加,从2022年起有了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和一个“新身份”——丁青县人民法院觉恩乡中心人民法庭“嘎玛泽加工作室”负责人。
这位土生土长的基层干部,在觉恩村担任村干部20余年,2021年作为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被招录为公务员,成为觉恩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凭借深厚的群众基础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他如今已成为丁青县人民法院觉恩乡中心人民法庭诉前“过滤”和化解矛盾的重要力量。
嘎玛泽加的故事,是西藏政法力量下沉的一个实例,而这种下沉的形式丰富多样。位于昌都市的贡觉县人民法院成立“一线巾帼巡回法庭”,法官们深入农牧区,将家事审判与巡回普法紧密结合;位于林芝市的朗县人民法院驻拉多乡拉多村工作队通过“法治夜校”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位于那曲市的比如县人民法院针对牧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打造“邻家法庭”品牌,以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县法院为面,利用车载“流动法庭”开展巡回调解、审判和宣传工作,仅2023年以来就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司法服务超过百次,行程超过10万公里……
政法力量下沉,最直接的成效体现在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与前端化解上。这一举措真正将社会和谐稳定的防线筑牢在最前沿,为西藏的长治久安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今年5月30日,西藏阿里地区陕西实验学校的操场上,一堂精心组织的法治课正在进行。融入法律知识的趣味互动游戏,让孩子们在快乐中收获法律知识;而穿上小法官袍、体验司法威严的瞬间,更让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幼小的心灵。
“每次‘象雄梅朵’的法官们来学校讲课,孩子们听得都非常认真,甚至有的孩子还兴奋地说‘我(以后)要做法官’!这说明法治观念正以最直观的方式,印入他们的脑海。”西藏阿里地区陕西实验学校校长尼玛桑姆告诉记者。
尼玛桑姆坦言,过去学校的法治教育主要靠学校老师自行查找资料备课,效果有限,“现在完全不同了,抓起电话就能找到专业法律咨询团队,需要普法宣传时专业力量随叫随到,真的应了那句话,‘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在桑旦林村,“无讼村居”的创建不仅仅是增加一块“牌子”,更是赋予基层干部实实在在的“法律后盾”。如今,遇到难把握的法律问题,村委会主任益西索朗随时可以拨通专业法律“智囊团”的电话进行咨询。
今年上半年,面对一起村民酒后与妻子发生冲突的事件,因难以准确界定是否涉及家庭暴力,益西索朗第一时间拨通了包乡法官的电话。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他明确了法律界线,随后有针对性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与调解,成功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
“有了法院的专业法律支持和指导,我们处理矛盾纠纷时更有底气,对于做好工作更有信心,村民也因此更加信任和尊重我们了。”益西索朗说。
让益西索朗更自豪的是,2023年桑旦林村因全年无民事诉讼案件成为吉隆县法院首个挂牌的“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截至今年7月,该村依然保持着这份“无讼”的纪录。“没有诉讼流转至法院,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基本能在村内得到妥善化解。”他欣慰地表示。
吉隆县法院的实践提供了“法官包乡”制度的成功样本。为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法官们走村入户,访民情,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难题,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的排查化解。同时,该院还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员因事因地制宜化解纠纷的能力,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据介绍,吉隆县法院的案件量从2021年的267件逐步递减至2024年的113件,下降了57.68%。
每年五六月份,是西藏农牧民采挖虫草的黄金季节,也是矛盾纠纷高发期。政法力量的服务也随之“流动”起来。
在西藏冬虫夏草重要产地丁青县,丁青县法院组建的“流动法庭”深入虫草采集一线,针对采集点虫草交易中易发的口头协议纠纷、质量争议、拖欠货款等问题,在采集点开展现场调解、证据固定和审判工作,将纠纷高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那曲市比如县虫草主产区白嘎乡,非法聚集、越界采集、无证采集等虫草采集乱象曾一度是突出的矛盾风险点。如今,情况已大为改观。今年5月14日,董囊采集点“临时人民调解室”正式揭牌。至此,白嘎乡已在关键采集点设立了6个临时人民调解室,配备了24名调解员驻守一线。此外,白嘎乡将虫草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每逢虫草采挖季,乡村干部随群众一同进山驻点,公安干警、网格员等组成治安联防队,常态化开展巡山巡线、入户走访、纠纷排查,为采集点群众提供安全保障。
解决基层矛盾纠纷,单打独斗往往力有不逮。唯有建立以专业力量为引领、多方协同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才能凝聚最大合力,切实提升治理效能。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德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久美次仁对此感触颇深。德吉社区是狮泉河镇一个成立不到两年的新社区,2024年2月,社区一起复杂家庭纠纷的快速化解,让久美次仁看到“象雄梅朵”女法官们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这起纠纷牵扯经济纠纷、抚养纠纷,情况很复杂。尽管我们积累了不少调解经验,但对这种涉及多重法律关系的复杂家事纠纷,专业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我们不敢贸然处理,担心因处置不当引发更大问题。”久美次仁回忆道。
关键时刻,久美次仁想到社区里公示的“象雄梅朵”女法官维权工作站电话。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电话求助后,法官们迅速响应,直接来到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仅用半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这起棘手的纠纷。
2024年12月,在调解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艾玛乡一名妇女的家事纠纷中,充分展现了“援藏力量+司法联动+基层治理”的协同作用。因丈夫出轨和家暴,这名妇女来到县司法局寻求帮助。来自上海的援藏律师张桐瑞不仅为她提供了详细的法律咨询,指导她收集家暴证据、明确维权渠道,还代写了离婚诉状,并协助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应对男方的威胁。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开庭,而是进行深入调查,并主动联系该妇女所在村“两委”班子,邀请他们共同参与调解工作。
“牧区的婚姻观念和纠纷处理有其特殊性,完全依赖法条刚性处理,可能治标不治本,甚至埋下隐患。我们发现仅靠法院调解可能会有困难,所以联动村‘两委’班子、乡镇政府一起发力。村‘两委’班子通过村规民约进行道德约束,法官则负责法理阐释和引导,大家共同在法律的框架内结合当地的情理和风俗习惯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南木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德吉曲珍说。
该案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个体纠纷,更在于其带来的示范效应。德吉曲珍介绍,该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三次前往该乡镇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专题普法,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当地村民深刻理解婚姻登记制度、婚姻自由等基本法律知识,帮助当地群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在昌都市江达县,江达县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为核心,以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成立“扎络前哨”人民调解室,构建“法院统筹、政府部门协作、基层组织合作”的格局,推动基层乡村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在那曲市比如县夏曲镇,夏曲人民法庭构建了“三源共治”的基层治理体系,联合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建立“1+3+N”联调机制,通过法庭主导,司法所、派出所、村居联动,基层调解员参与的方式,诉前调解成功率保持在85%以上,家事案件调撤率达92%,成为藏北草原上守护群众的“邻家法庭”。
在丁青县,“嘎玛泽加工作室”的品牌效应持续放大。法院与基层组织紧密联动,依托嘎玛泽加深厚的调解功底和在当地的威望,工作室每年在诉前成功调解案件超过200起,成为将大量矛盾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的坚实支撑。
与此同时,集成了多方资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正成为凝聚合力的新平台。日喀则市南木林县综治中心投入运行以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常驻单位,安排员额检察官轮班值守。在这里,检察官们不仅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与县委政法委、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紧密协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等综合法律服务。
记者在该中心采访时,南木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白玛旺吉轮值。这已是他第二次坐班。中午12点,距离10点上班仅过去两小时,白玛旺吉已接待了三起法律咨询。其中一位群众咨询异地法院执行问题,他现场代拟了执行申请书,并敏锐地指出遗漏点,为当事人争取到应得权益,随后指导其通过微信向异地法院提交材料。Kaiyun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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